三化变四化,比以往多了一个信息化,内涵丰富。信息化已被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信息化同其他三化之间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信息化能有力地推进其他三化,而信息化自身的发展也有赖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位列第二,也不是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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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变“四化”,比以往多了一个“信息化”,内涵丰富。“信息化”已被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信息化”同其他“三化”之间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信息化”能有力地推进其他“三化”,而“信息化”自身的发展也有赖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位列第二,也不是简单的排序,而是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的必然结果。我们不光要注意“信息化”目前所处的重要位置,更要关注如何让“位列第二”的“信息化”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与其地位相称的作用。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中国社会过去闭塞,造成信息不通,是一个很大的弱点”,并提出了“开发信息资源,服务四化建设”的战略。江泽民同志也曾强调:“振兴我国经济,电子信息技术是一种有效的倍增器,是现实能够发挥作用最大、渗透性最强的新技术。”信息不灵是造成我国经济浪费的最大原因之一。由于信息不灵造成的生产低效、投资失误、重复建设等,每年的损失达上千亿元。税收不收,退一步讲,钱还在人民手里,并未全部浪费,而信息不灵所造成的损失则是完全彻底地化为乌有!信息已成为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资源。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分发以及获取是信息传递的关键,要保证“信息化”的顺利推进,更需做到方便、经济、快捷、到位、准确、可靠、安全。要凸显信息化的作用,必须做到如下几个方面:人才培养;建立完善相关政策、法律及法规;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保障和公众“信息素质”的提高。上升至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的“信息化”,对于未来的“信息化”生活我们充满了期待并完全有理由相信,国民只需要通过随身携带的笔记本或者手机就能轻松做到“一切尽在掌握中”、“信息化”将使我们过上更加惬意的生活。
“信息化”是“四化同步”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促进手段
信息化是我国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与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农村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加强信息化对于促进“四化同步”和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开发整合信息资源、推广先进适用信息技术、建设完善应用服务系统,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业不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以促进新农村经济社会的繁荣与发展,这是湖北在“四化同步”发展中的首要。从信息化的意义和功能看,信息化既是“四化同步”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促进“四化同步”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有力措施和手段。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装备现代农业;通过信息服务实现小农户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通过提高信息化水平缩小“城乡信息鸿沟”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四化同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紧迫任务。
信息化是“四化同步”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目前农村公共信息产品的供给方式主要有三种:政府供给、市场供给和个体提供。由于种种原因,农村公共信息产品供给执行效率不高,为此要加大政府投入,改善和保障农村公共信息产品的供给。 湖北在统筹城乡推进信息化中的创新应用——在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湖北把政府主导结合运用信息技术服务为农民增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手段。采取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服务公益事业延伸和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措施,在全省部分县市的乡镇和国家、省级龙头企业中广泛开展运用信息技术加快“四化同步”发展工作。今年7月16日在监利县召开了全省“三化同步”(注:现改为“四化同步”)促进镇域经济发展的现场会,真正使国家放心、龙头企业舒心、地方开心、社会安心。湖北为此在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以信息化促进“四化同步”和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得出了如下启示:必须发挥规划的基础和龙头作用,实现信息化与城乡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必须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建立城乡信息良性互动机制;必须以促进产业发展为支撑,带动、改造和提升龙头企业;必须加快完善政策措施,提升区域信息化应用水平;必须以满足农民需求、保护农民利益为出发点,推进城乡信息互动和资源共享。为了扎实推进“四化同步”,尤其是体现信息化的突出作用,湖北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大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为广大农民朋友尤其是为粮食主产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及时提供优质实惠的信息化服务,使农业发展有更强大的信息支撑,从而缩小城乡差别。同时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并助推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真正使兴工业、强城镇、带农村、富农民的“四化同步”能够进一步地拉近城乡距离、消除数字鸿沟、改善农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