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为饵,求对方要将钱存入指定银行,再伪造印鉴及印章转走资金。用这种办法,5人合伙在3个月内诈骗2690万元。记者昨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人一审分别5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无期徒刑。 银行职员当内应,伪造证明卷走巨款 杨甲,公安县人,2001年因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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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为饵,求对方要将钱存入指定银行,再伪造印鉴及印章转走资金。用这种办法,5人合伙在3个月内诈骗2690万元。记者昨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人一审分别5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无期徒刑。
银行职员当内应,伪造证明卷走巨款
杨甲,公安县人,2001年因犯票据诈骗罪,获刑8年。
2010年初,杨甲与武汉人胡某、董某和陈某商谈搞钱,他负责银行内印鉴调换,其他3人负责联系资金。经朋友介绍,杨甲认识了中国银行某支行的客户经理杨乙。当年5月,杨甲和董某找到了一家公司,该公司在杨乙所在的银行存入1000万元。
随后,杨乙将资金方留在银行内的印鉴片复印,杨甲按照印鉴片伪造了该公司印章,交杨乙调包。
杨甲等人冒充该公司会计,用盖有伪造印章的转账支票,990万元转到杨甲开办的公司账上。
将事后,杨甲分给董某600万元,支付约定利息和中间人好处费50万余元,送给杨乙25万元,余款杨甲笑纳。
高息为饵,一家公司上当两次
同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