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李埠农户姚某购买了假化肥,致使其耕种的21亩棉花减产,经李埠工商所调解,经销商赔偿了姚某的损失。
昨日,荆州区工商分局李埠工商所接到申诉,农户姚某于2012年3月份在荆州区太湖镇梅槐生产大队刘某的农资部购买了一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