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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安排部署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时间:2013-06-06 11:3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近日,松滋市召开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余剑平指出,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适应社会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还是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的

  近日,松滋市召开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余剑平指出,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适应社会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还是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的重要举措。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时间压力大,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对建设和谐松滋,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意义重大。

  余剑平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国家和省的实施政策,抓紧制定考核办法、周密安排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一是认真领会政策文件。学习贯彻省、荆州市有关文件及我市松政办发[2013]29号文件。二是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在正式实施前做好其他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清理工作。在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违反有关政策发放津补贴。三是积极筹措经费,确保绩效工资按时兑现。按照鄂政办发〔2011〕126号文件规定,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仍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按照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同级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四是加强工作指导,正确处理好关系。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要从政策规定、经费统筹和职工绩效考核等方面对全市实施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相关部门要按照隶属关系做好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正。

  余剑平强调,做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涉及到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相关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字〔2005〕1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和我省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中出台的一系列规定,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引导、严肃纪律、妥善处理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牵头组织督查组,适时督查各单位的政策执行情况。

  会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秦一雄领学了市人民政府转发的《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的通知》(松政办发〔2013〕29号)文件,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市公务员局局长徐金平就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相关政策作了说明解释;市财政局局长覃旭就其他事业单位清理核查津补贴及资金筹措等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市政府副市长邓茂林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