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3名男青年在洪湖龙口镇挟持一位个体老板,抢劫并勒索共计21万余元。洪湖警方通过侦查,6月3日将3名嫌疑人抓获。 4月22日晚8时许,鱼饲料个体老板刘某(男,44岁,龙口镇人)驾驶一辆越野车从洪湖城区回家,途经龙口镇利国村时,被一路尾随的一辆银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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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3名男青年在洪湖龙口镇挟持一位个体老板,抢劫并勒索共计21万余元。洪湖警方通过侦查,6月3日将3名嫌疑人抓获。
4月22日晚8时许,鱼饲料个体老板刘某(男,44岁,龙口镇人)驾驶一辆越野车从洪湖城区回家,途经龙口镇利国村时,被一路尾随的一辆银灰色小轿车(未悬挂号牌)逼停。随后,车上下来3名陌生男青年,采取持刀威胁的方式,将刘某绑架胁持至龙口镇江堤,抢走其携带的3000余元现金及名牌手表、戒指(合计2万余元),并通知其家属交赎金30万元。
后经家属苦苦哀求并筹措赎金19万元,在交给3人后刘某才被释放。案发后,洪湖市成立工作专班限期破案。
经过半个月的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2岁)、王某某(男,19岁)进入侦查视线。5月25日,民警获悉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藏匿于江苏省常熟市一亲戚租住屋内,民警连夜驱车1千多公里,在江苏警方的配合下,于5月25日凌晨将王某某抓获。
随后,犯罪嫌疑人叶某(男,22岁)在其亲属的陪同下到龙口派出所自首。6月3日上午8时许,王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经审讯,王某、王某某、叶某3名犯罪嫌疑人对其持刀绑架受害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吴道敏谢璟杜华云记者汪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