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观看视频) 荆州火车票网消息(记者 童艾爱 刘宋文)2011年10月,关先生到荆州路运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应聘,被聘用为司机,公司从关先生工资里扣除了5000元的风险抵押金。今年7月17号,关先生申请辞职,单位表示同意,但要从风险抵押金里扣除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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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火车票网消息(记者 童艾爱 刘宋文)2011年10月,关先生到荆州路运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应聘,被聘用为司机,公司从关先生工资里扣除了5000元的风险抵押金。今年7月17号,关先生申请辞职,单位表示同意,但要从风险抵押金里扣除一部分保险费用。
关先生说,公司给职工购买了600元一年的意外伤害险。辞职的时候,给关先生买的保险还剩四个月的期限,公司要求扣除4个月的保险费用200元。
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荆州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卞军说,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能收取劳动者任何押金、抵押物品和风险金。按照法律规定,强达公司不仅是要把风险金退还给关先生,还有可能被处以一千到五千元罚款。
卞队长说,强达公司给关先生买的,是一份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不是社会保障法规定的部分。那么关先生辞职后,商业保险的费用究竟该不该由关先生本人承担呢?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表示,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相关明文规定,就要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应由单位找保险公司退还保费。
荆州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刘先生,电话联系了强达公司负责人,向对方阐明了相关法律。经过沟通,强达公司的何总表示,已经通知公司财物部门,让关先生直接去财物部门领取5000元的风险抵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