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兵 通讯员刘洋)昨日,记者从沙市区民政局获悉,自去年9月执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至今,沙市区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36人,救助金额累计25万元。 去年,沙市区被确定为中省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试点单位,执行重特大疾病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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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兵 通讯员刘洋)昨日,记者从沙市区民政局获悉,自去年9月执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至今,沙市区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36人,救助金额累计25万元。
去年,沙市区被确定为中省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试点单位,执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该政策是现行医疗救助的重要补充,对符合重特大疾病救助条件的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除按照现行的医疗救助政策给予救助外,超出部分还可以分病种和费用给予再次救助。该政策有效缓解了困难对象的就医难问题。
据了解,目前该政策病种救助包括0至14岁城乡儿童新发的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重度精神疾病住院治疗等11个病种。该政策适用于沙市区城乡参保、参合对象,但是享受职工医保的患者不在此列。(江汉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