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市建立新型检律关系座谈会在市司法局召开,中心城区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代表40余人集中学习了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新型检律关系的指导意见》,并就如何建立新型检律关系展开探讨。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汪存锋出席会议
|
近日,荆州市建立新型检律关系座谈会在市司法局召开,中心城区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代表40余人集中学习了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新型检律关系的指导意见》,并就如何建立新型检律关系展开探讨。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汪存锋出席会议。
汪存锋强调,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要突出“新”字,求同存异,在思想上、理念上、感情上得到认同,在现有检律关系的体制上、机制上、模式上求得创新。检律双方要坚持互信导向,营造良好的检律关系氛围;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坚持合作导向,建设良性互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