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昨日获悉,截至11月,荆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向相关医院及殡葬部门垫付交通事故受害人员抢救费、丧葬费及困难补助107.1万元。其中:垫付抢救费90.6万元(属逃逸48万元,无保险38万元,超交强险4.6万元),垫付丧葬费2.8万元,垫付困难
|
火车站昨日获悉,截至11月,荆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向相关医院及殡葬部门垫付交通事故受害人员抢救费、丧葬费及困难补助107.1万元。其中:垫付抢救费90.6万元(属逃逸48万元,无保险38万元,超交强险4.6万元),垫付丧葬费2.8万元,垫付困难补助13.7万元,直接受惠55人。
据了解,自2013年1月1日《荆州城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正式施行以来,荆州市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的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紧密协作,认真履职,规范申报、审批、拨付程序,严格执行政策,有效发挥了基金救助功能。使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及时获得抢救,家属得到适当的丧葬费或困难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制度,是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制度的补充,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当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通讯员黄向东火车站叶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