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国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过渡性扶持政策的通知》,决定对我市“营改增”试点企业超税负部分给予财政扶持。目前,市国税部门已开始受理审核“营改增”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补助资金申请基础资料。 市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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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国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过渡性扶持政策的通知》,决定对我市“营改增”试点企业超税负部分给予财政扶持。目前,市国税部门已开始受理审核“营改增”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补助资金申请基础资料。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营改增”试点改革过程中,由于企业经营规模、成本结构、发展时期不同等原因,造成了部分试点纳税人税负有所增加。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平稳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市政府充分调研并听取市财政局、市国税局等有关部门的专题报告,决定对我市“营改增”税负增加的企业给予过渡性财政扶持。
此次补贴的对象是2012年12月1日以来,全市“营改增”纳税人中因新老税制转换实际税负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据市国税局初步统计,2013年共有约60户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税负上升,共计456.08万元。这些税负增加的企业可凭国税部门审核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审核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向财政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由财政部门给予补助。市、县(区)财政也设立了专项扶持资金,将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税按月监控、财政按季预拨、资金按年清算”的方式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