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出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春节期间,全市各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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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出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春节期间,全市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责任。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强化对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备案工作,对趁节日期间向农村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的不法分子,要追根溯源,严厉打击。
《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12331 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作用,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着力做好信访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严格执行重大事件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通知》强调,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互相送礼、互相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巧立名目突击发钱和滥发奖金;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所有公用车辆必须入库(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