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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严控领导干部红白喜事酒席规模 对违规零容忍(2)

时间:2014-03-15 10:4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汪云霞:对党员、干部操办丧葬事宜作出了“四个严禁”规定:一是严禁摆放拱门、请乐鼓队等形式渲染氛围;二是严禁接受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私营企业主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三是严禁

汪云霞:对党员、干部操办丧葬事宜作出了“四个严禁”规定:一是严禁摆放拱门、请乐鼓队等形式渲染氛围;二是严禁接受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私营企业主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三是严禁公款支付应由本人(家庭)承担的费用,或使用公款、公车、公物;四是严禁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记者:对其他党员干部有什么具体规定?

汪云霞:《暂行规定》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正之风,具体作出了“三个严禁”规定:一是严禁用公款、公车、公物为他人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或者为他人承担、报销相关费用;二是严禁参加其他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操办的婚丧喜庆活动,或者赠送礼金、礼品;三是严禁参加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婚丧喜庆活动,或者赠送礼金、礼品。

记者:操办婚丧事宜,应该怎样履行报告程序?

汪云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报告制度。操办婚礼事宜的,严格履行“事先申报、事后报告”的制度,在操办婚礼10 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 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丧葬事宜的,应于事后15 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

记者:对违反《暂行规定》的党员、干部怎么处理?

汪云霞: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违规收受的财物和占用的公私款物予以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同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要实行责任追究,对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两项工作评先表彰也将实行一票否决。

记者:请您谈谈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汪云霞:为确保《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已经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下一步,我们将把整治工作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组织开展抵制大操大办的集体谈心谈话和大承诺活动,派出明察暗访组开展巡视督查,确保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得到根本整治,向全市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同时,我们欢迎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716—12388。

(责任编辑:荆州火车票网)(来源自:荆州火车票网) 荆州火车站 荆州火车 火车时刻表 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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