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工商部门正加紧落实,以切实保障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这是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的。 据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是—— 放宽公司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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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工商部门正加紧落实,以切实保障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这是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的。
据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是——
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从2014 年3 月1 日起,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 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 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 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和手续。按照方便市场主体准入、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允许将能有效划分区间的同一地址登记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允许有投资关系的市场主体登记使用同一住所;允许将住房用作“安全、环保、不扰民”行业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允许市场主体将住所同时作为经营场所。
改革市场主体年检验照制度。从2014 年起,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实施意见还对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建立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强化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强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工商部门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加以推进,对社会关注将予以及时解答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