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即日起,我市开始组织申报荆州中心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程项目。凡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设计安装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项目,均可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上,
|
昨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即日起,我市开始组织申报荆州中心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程项目。凡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设计安装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项目,均可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上,由投资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申报。申报时应提交: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资料进行整理汇总,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申报项目,将在市建设网进行为期7天的集中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报项目,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导小组审批。
申报成功的项目,可申请我市专项资金补助。我市各类工程项目的补助标准为: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按应用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0元;太阳能空调系统建筑应用项目按建筑应用面积每平方米补助30元;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项目按建筑应用面积每平方米补助40元;土壤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项目按建筑应用面积每平方米补助50元;综合利用太阳能与地下水源热泵结合系统建筑应用项目按建筑应用面积每平方米补助50元;太阳能与土壤源热泵结合系统建筑应用项目按建筑应用面积每平米补助60元。(通讯员肖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