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团市委获悉,湖北省2013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结果揭晓。“荆州市成为全国首批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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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团市委获悉,湖北省2013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结果揭晓。“荆州市成为全国首批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入选。
据悉,2013年5月,荆州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试点工作从建立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加强家庭监护服务和监督、保护受伤害未成年人、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入手,侧重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探索,标志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将由单一针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向面向未成年人生存、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儿童权益全方位保护转变。
(实习编辑: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