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网讯 (记者肖潇 通讯员陈超) 湖北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出台。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 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预计5月底前分批次发放到位。调整水平为荆州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 本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方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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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网讯 (记者肖潇 通讯员陈超) 湖北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出台。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 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预计5月底前分批次发放到位。调整水平为荆州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
本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方式进行。普遍调整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实行定额标准, 一部分与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 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 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4元; 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 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4元; 对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 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4元。在此基础上, 按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 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 增加基本养老金, 每满一年增加3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 对高龄退休人员、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军转干部予以适当倾斜: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 符合劳社部发 〔2002〕 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 再分别增加30元、 25元、 20元、 10元。对同时符合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 按照就高原则, 只增加一项。
此外, 对高龄退休人员, 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 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 每人每月增加70元。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 退职人员, 每人每月增加1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 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我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 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 比照本次调整办法执行。
(实习编辑:刘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