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江陵县郝穴镇的王女士拨打市长热线反映,自己在荆州区南环路买了一套商品房,想将户口转到南环路御路口社区,却被该社区治保主任要求缴纳800元的费用,她认为有些不合理。“那主任就给了我一张条子,条子上写的是捐赠,还说要我打800元钱到指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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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家住江陵县郝穴镇的王女士拨打市长热线反映,自己在荆州区南环路买了一套商品房,想将户口转到南环路御路口社区,却被该社区治保主任要求缴纳800元的费用,她认为有些不合理。“那主任就给了我一张条子,条子上写的是捐赠,还说要我打800元钱到指定账户上。”王女士称,该主任表示,钱到帐了才为其签字。她对此感到不满,询问这800元要用作何处,并希望该主任能出示收费文件,但对方表示暂时无法出示。
记者随后联系了荆州区御河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这800元的迁户费是根据居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民规民约》收取的,即缴纳社区建设赞助费800元,主要目的是用于社区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希望王女士能够理解。(江汉商报)
(实习编辑:刘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