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监利县两名男子在饭店内吸毒被民警查获,警方依法对其罚款。两人对此不服气,再次来到饭店,要求老板赔偿被罚的金额,遭到拒绝后,两人和同伴将饭店内价值7000多元的物品砸坏。 2007年12月20日,梁某(男,1989年生)伙同朱某等人在监利县朱河镇某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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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监利县两名男子在饭店内吸毒被民警查获,警方依法对其罚款。两人对此不服气,再次来到饭店,要求老板赔偿被罚的金额,遭到拒绝后,两人和同伴将饭店内价值7000多元的物品砸坏。
2007年12月20日,梁某(男,1989年生)伙同朱某等人在监利县朱河镇某饭店吸食毒品,被警方处罚,两人很不服气,认为在店内“消费”,出事了就应该由饭店负责,于是两人和同伴携带着砍刀、钢管等工具,于当晚8时许再次登门,要求饭店老板支付其吸食K粉的罚款。双方谈不拢,发生争执和打斗,期间朱某头部被打伤,梁某见状,怒火中烧,持钢管将饭店的玻璃门、玻璃窗砸坏。
事后,朱某等人被抓,梁某潜逃在外。经监利县物价局鉴定,被砸毁的物品价值7065元。
今年5月底,监利县公安局朱河派出所民警获悉,梁某可能在端午节回家,于是提前进行蹲守。6月2日,民警在湖南岳阳将梁某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侦。(江汉商报)
(实习编辑:涂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