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工商分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星期的大米市场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了两起定量包装大米短斤缺两的违法行为。 该局川店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吴某经营的一家米厂仓库内进行检查时,随机对其堆放在仓库内代售的袋装大米进行了称重发现,每袋大米与该大米外包装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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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荆州工商分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星期的大米市场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了两起定量包装大米短斤缺两的违法行为。
该局川店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吴某经营的一家米厂仓库内进行检查时,随机对其堆放在仓库内代售的袋装大米进行了称重发现,每袋大米与该大米外包装标示重量相差约2 斤左右,误差达到4%.在另外一家李某经营的大米加工厂内,执法人员从其仓库内堆放的125 袋24kg 定量包装当的大米中随机抽取了5袋进行称重,其称重结果显示均为23.5kg.每袋大米与其外包装标示重量相差达1 斤。
工商部门认为,吴某和李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第(二)项有关“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四)项所禁止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相关规定,分别对其予以立案查处。
(实习编辑: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