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推动社会诚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荆州市两级法院将唐文武、姜二英等38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望各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姓名:邓志军 身
|
为维护司法权威,推动社会诚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荆州市两级法院将唐文武、姜二英等38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望各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姓名:邓志军
身份证号码:421081197012282519
拒不执行标的:30万元
现户籍所在地:湖北省石首市横沟市镇新建街89号
姓名:李文华
身份证:420400196911293834
拒不执行标的:23.14万元
现住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9669厂宿舍
姓名:罗红
身份证:421003197811223532
拒不执行标的:3.47万元
住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刘家桥村七组
姓名:苏小平
身份证:420400195901030518
拒不执行标的:70万元
住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东路沙印宿舍15栋3门5楼1号
姓名:吴恒玉
身份证号码:421081196203033991
拒不执行标的:20万元
现户籍所在地:湖北省石首市高基庙镇高基庙街186号
姓名:郭家林
身份证:422421196903294013
拒不执行标的:20万元
住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马山镇城河村三组
姓名:刘芳
身份证号码:421081197401260647
拒不执行标的:200万元及利息
现户籍所在地:湖北省石首市绣林街道车落岗村三组
姓名:马爱红
身份证号码:421081197005270624
拒不执行标的:50万元及利息
现户籍所在地:湖北省石首市笔架山街道东方大道169号2单元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