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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 火车票应对残疾人实行半价

时间:2012-03-10 10:5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本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房延彦 陈婵婵)铁道部应该对全国残疾人实行火车票半价优惠! 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孙淑君认为,火车票为残疾人实行半价优惠,能够体现出文明社会对弱势人群的关怀与照顾。 我国8296万残疾人中 65%为贫困人

本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房延彦 陈婵婵)“铁道部应该对全国残疾人实行火车票半价优惠!”

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孙淑君认为,火车票为残疾人实行“半价优惠”,能够体现出文明社会对弱势人群的关怀与照顾。

我国8296万残疾人中 65%为贫困人口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我国有8296万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数的6.34%,其中处于贫困线以下的达5000多万人,约占残疾人总数的65%,占全国贫困总人口的一半。

“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对环境无障碍的要求越来越高,无障碍出行就成为残疾人参与社会便利与否的首要标准。”孙淑君说,与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相比,火车在其安全性、便利性和经济性都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对残疾人而言,火车更成为其出行的首要选择。

孙淑君在调研中了解到,“由于高铁、动车的数量在全国铁路网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而且基本上票价偏高,一定程度上超出了残疾人群体所能承受的出行成本,尤其是对于半数以上生活在贫困线下的残疾人而言,已经严重制约了其出行的能力。”

呼吁对残疾人实行火车票半价优惠

孙淑君认为,“铁道部作为国家政府部门,理应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我国8296万残疾人的平等出行权,并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

不仅如此,在法律层面,《宪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残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同时,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

“铁道部应当积极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制定优惠政策以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无障碍出行权。”孙淑君呼吁,铁道部应该对残疾人实行火车票半价优惠,“这也正是‘二次分配重公平’的积极举措。”

政府应带头履行

1.5%招录残障人士

本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房延彦 陈婵婵)《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然而,由于缺乏和责任追究问题,导致这样的规定很难实现。

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孙淑君建议,政府机关应该带头履行招录1.5%残障人士为公务员。

政府机关按照比例招录残疾人,一方面是遵守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也是为企业树立良好的榜样,同时也有利于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最终,构建残疾人平等融入社会的良好平台。

“因此,如果政府机关未能按比例招录残疾人,而选择交纳残保金,这对于鼓励残疾人积极走入社会,展现自我价值将造成更多的障碍,更加不利于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在孙淑君看来,行政机关怠于履行招录1.5%残疾人法定义务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管和责任追究。

为此,孙淑君建议,每年公务员招考时应预留残疾人岗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应制定相关规章,就残疾人在行政机关的就业及其比例设立专门统计项目,以便为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监督提供技术支持。

(责任编辑:荆州火车票网)(来源自:荆州火车票网) 荆州火车站 荆州火车 火车时刻表 火车票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