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1.5m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还包括学生证。
五、办理临时身份证明相关规定
1.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旅客,需到公安制证口开具临时身份证明后购票。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应提供一寸照片一张,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
证明信内容必须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购票后丢失有效身份证件的,证明信内容应与车票票面记载的旅客身份信息一致。
车站铁路公安部门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明一式两联,载明持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一联为公安留存,一联供旅客购票、退票、中转签证、验证检票以及乘车使用,由旅客自行妥善保管,站车不予收回。
同城车站均实行实名制时,临时身份证明可以通用。
六、电话订票证件要求
1.电话订票仅受理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电话订票的旅客可在局管内车站指定窗口或铁路局授权的代售点办理取票。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详情以车站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