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3 2013年,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司法保障。 审慎裁判案件维护司法公正 2013年,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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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13
2013年,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司法保障。
审慎裁判案件维护司法公正
2013年,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749件,审结3654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7.47%。监督、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32980件。
惩处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749件,判处罪犯2488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342人,限制减刑2人。对系列抢劫杀人犯袁丹平,贩卖、运输毒品的主犯湛正雄依法判处死刑,对以裴彬权为首的18人涉黑犯罪案从重判处。突出庭审中心地位,严格审查每份证据,重视辩护律师的意见,严防冤假错案发生。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的被告人宣告无罪,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附加刑。加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实施心理干预、轻微犯罪前科封存等审理方式和刑罚执行方式,全年共判处未成年罪犯47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17人。选派优秀法官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减少社会对抗。落实裁前公示、异议核实、公开听证制度,严格控制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幅度频次,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330件。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协助做好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统一法律适用标准,通过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案件1231件,占刑事案件总数70%。
高度重视民事审判,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7383件,标的额9.57亿元。重视传统民事案件的审理,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案件5075件,侵权案件14847件。审结农村承包合同、宅基地纠纷等涉农案件166件,维护农村稳定。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维护公平交易和金融安全,审结买卖、租赁、借款、融资、保险等商事案件5414件。妥善化解房地产纠纷,审结涉及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45件。服务企业发展壮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审结股权转让、企业改制、破产重组案件43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促进自主创新,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6件。
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全市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51件,其中: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21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持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46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行政争议协调机制的作用,促进争议双方达成共识,化解行政纠纷,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48.3%。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32件。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障生效裁判落实。推行执行、执行立案、财产调查、执行听证、强制措施、裁判文书、执行结果和监督事项的公开,明确落实重点环节的风险防范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增强办案的透明度。全市共办理执行案件3794件,执结标的额10.86亿元。将12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发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的惩戒、威慑作用,压缩恶意逃废债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开展涉及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涉及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26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576.32万元。
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发展大局
办好涉及民生案件。高度重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更加注重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权益维护,全年累计为医疗、交通、工伤事故受害人追索人身损害赔偿金9819万元,为老人、妇女、儿童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26万元,洪湖法院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坚持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累计为职工追索劳动报酬11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