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 月1 日起,全省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已采取有力措施,“无缝”对接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工作。 四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登记 我市民
|
今年3 月1 日起,全省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已采取有力措施,“无缝”对接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工作。
四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登记
我市民政部门明确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范围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的申请人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除依据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社科类的社会组织外,其他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仍按双重管理体制的要求执行。
申请直接登记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开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我市已规范直接登记工作程序,明确了直接登记流程、有关条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据悉,社会组织申请直接登记,均应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公益慈善类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名称可以加字号。社团发起人为单位的,必须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证书,主要业务属于拟成立社团业务范围内的组织。发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是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本领域、本地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权威性和凝聚力的本地户籍居民。异地商会的发起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为该异地商会冠名地户籍居民。
社会组织发起人可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银行开户和验资手续。
直接登记组织变更注销年检直接办理
名称核定后,即按照法定登记条件和程序申请登记,各项材料均由登记管理机关直接审查,不再需要主管单位(部门)的审查同意。
此外,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其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检等均按直接登记的要求办理,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为落实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市民政局将完善综合监管工作体制、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确保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实习编辑: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