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机制创新,化解矛盾纠纷。 根据不同时期的矛盾纠纷特点,我市建立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等7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市区、乡镇、村组依托“大调解”中心、部门专业调解组织、治安中心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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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机制创新,化解矛盾纠纷。
根据不同时期的矛盾纠纷特点,我市建立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等7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市区、乡镇、村组依托“大调解”中心、部门专业调解组织、治安中心户、调解信息员,迅速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流化解,做到小纠纷直接由村组干部化解,较复杂的矛盾由专业调解组织或乡镇“大调解”中心化解,有效提高了矛盾的化解成功率和工作效率。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大调解中心的工作流程,对大调解中心实行“四权五理六步走”制度,四权即矛盾纠纷分流指派权、调处力量调度权、检查督办指导权、责任追究建议权:“五理”即做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六步走”即群众来访、接待登记、依法办理、立案受理、分流指派、依法调处、跟踪回访六步工作流程,实现了矛盾纠纷从“入口”到“出口”的一路畅通。
3、推进制度创新,严格考核考评。
为保证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我市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的考核考评,将其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三升三降”(社会公众满意度、民事那件调解结案率和诉前调解成功率上升,矛盾纠纷总量、群体性事件和派出所接警数下降)专项检查督办,督促各级调解组织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切实促进“大调解”工作稳步开展。
(实习编辑:刘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