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铁道网通讯员 徐进)7月2日,中铁五局六公司向莆项目部第一铺架架子队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副队长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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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铁道网通讯员 徐进)7月2日,中铁五局六公司向莆项目部第一铺架架子队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副队长杨俊、党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董毅分别代表作业队(甲方)、职工(乙方)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
为建立企业内部分配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以及中铁五局、六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协议包含了十六条内容,其中有:
1、架子队主要管理人员(队长、书记、技术主管)的薪酬,按照《中铁五局六公司作业队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六司企发[2012]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架子队非公司考核范围内的职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由保障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四个单元及部分津补贴组成。保障工资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标准;
3、一线生产工人的劳动报酬,对劳动成果能以数量和质量考核的工种和岗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工资制,计件单价或定额标准要经得职工代表同意;对不能以劳动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考核的岗位采用岗位承包、单工序承包和工费承包等形式协商确定。
4、对派遣的劳务人员实行谈判工资制。成建制的劳务工从其劳务公司的工资分配规定。
5、职工和派遣的劳务工在正常上班(按法定工作日)和完成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其月工资额不得低于重庆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客观原因,造成职工竭工、息工期间应发生生活费。其标准为:职工按不低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派遣的劳务工按协议标准支付。
6、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职工当月扣款后个人收入底线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本协议对架子队和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
职工杨期跃、李福国等16名职工,劳务工刘军、赵斌等8名劳务工分别代表本队31名职工和38名劳务工见证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