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火车票网消息(记者 山玉之子 胡兴武)牟大姐家住在松滋市八宝镇,紧挨着松滋河。今年年初,松滋河堤防加固工程正式动工,按要求离堤岸30米以内的房屋得拆迁,而牟姨妈的家,就在拆迁的范围之内,正好牟大姐很早就想着要搬迁了。 这拆迁,就涉及到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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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火车票网消息(记者 山玉之子 胡兴武)牟大姐家住在松滋市八宝镇,紧挨着松滋河。今年年初,松滋河堤防加固工程正式动工,按要求离堤岸30米以内的房屋得拆迁,而牟姨妈的家,就在拆迁的范围之内,正好牟大姐很早就想着要搬迁了。
这拆迁,就涉及到征地补偿问题,经过几年的调查走访,去年年底,八宝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就征地补偿问题和牟大姐进行了协商,并最终签订了拆迁合同。合同上面规定,凭户口薄,一户一个宅基地。
原来牟大姐有两个儿子,都是在2004年结的婚,结婚的时候,两个儿子的户口薄也从家里分出来,独立成户了,也就是说现在牟姨妈的家里有三个户口薄,政府应该补偿三个宅基地。最后经过双方协商,牟姨妈和老伴分别跟着两个儿子,政府补偿他们家两个宅基地。按道理接下来牟姨妈就可以搬家了,但她没想到,今年4月份,这拆迁合同又有了新的变化。
牟大姐说:“签合同的时候,说是两个宅基地,但是最后搬进小区的时候,工作人员却说,一个免费,另一个要出3万块钱。”记者了解到,合同变更的消息当初是村委会的干部告诉她的,那为何拆迁合同会一变再变呢,记者找到了当时处理这件事的村委会吴主任。吴主任解释:“因为她只有一个建房证,八宝镇没有空余地方给她安排宅基地,我们在工业园区给她安排了宅基地,但是土地成本很贵,她需要交3万元的费用。”
按照吴主任的说法,补偿宅基地,是按照建房证来定的,牟大姐家虽说有3个户口,但只有一个建房证,可当初合同上为何没规定,补偿宅基地,是以建房证为标准来定的呢!牟大姐觉得,像她这种情况,应该有两个宅基地,因为她家是3个户口。牟大姐告诉记者,早在2005年,两个儿子刚结婚的时候,她就打算把这套老房子拆了,然后建楼房,可当初房管部门不批准,理由是牟大姐的房子,以后可能要拆迁。
牟大姐说,过去建楼房,2万块钱就可以了,现在20万都无法建成。现在拆迁补偿谈不拢,重新建房又建不成,更让牟大姐为难的是,这套老房子已经快住不去了。
编后现在的问题是,合同上约定是按照户口补偿宅基地,而事实上却是按照建房证补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是合同上没解释清楚,还是地方政府补偿政策出现了调整,牟大姐却不知道呢?为了把事情搞清楚,第二天,咱们的民生问政员山玉之子,就联系上了松滋市八宝镇负责安置工作的刘镇长,它会给出什么样的答复呢?请继续关注我们明天的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