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观看新闻) 荆州火车票网消息:在2014年3月14日的《e线民生》节目,曾说到了李师傅的事情,当时李师傅正在为购买保险的事儿发愁。 2013年李师傅去银行存钱的时候,经推销人员的推销购买了一份平安金宝盆两全保险,每年交1万交5年5万元,保期是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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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火车票网消息:在2014年3月14日的《e线民生》节目,曾说到了李师傅的事情,当时李师傅正在为购买保险的事儿发愁。
2013年李师傅去银行存钱的时候,经推销人员的推销购买了一份平安金宝盆两全保险,每年交1万交5年5万元,保期是10年。后来李师傅发现,自己并不符合购买该保险的标准。
李师傅:“超过了,我是53年3月份的,是7月份满60周岁的。”
李师傅的保险合同上关于此险种有严格的年龄限制,0周岁到60周岁,李师傅在2013年3月满60岁,保险在13年7月份才买,这种情况是60周岁还是61周岁呢,当时记者联系了平安人寿的工作人员,最后保险公司没有人出来对此问题进行解释。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我们不方便接受采访,私下的会跟她解决。”
平安保险私下会怎么跟李师傅解决问题呢,最近《e线民生》记者再次联系到了李师傅,李师傅已经办理了退保手续,而且将1万块钱的保费拿了回来。
对于周岁的问题,法律上怎么界定的呢,《e线民生》带着李师傅的平安金宝盆两全保险保险合同找到了律师,对于合同中写到的周岁问题,律师刘琴觉得有歧义。
合同问题一:周岁的界定有歧义
律师刘琴:“周岁的定义中,合同上说不足一年的不计,有歧义,不足一年不计是说不到一年的不算一周岁,还是什么意思?”
如果有歧义这就给后期的理赔留下了隐患,买的时候,人家说您符合规定,等到赔的时候,人家又会说了,您不符合购买条件,不能理赔,悲崔吧。翻看李师傅的这份保险合同,刘律师还发现了合同中的一些问题。
合同问题二:意外身故险与常人的理解不同
合同中,关于意外伤害是这样界定的,“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可观事件”。如果一位老人因为摔倒送到医院后死亡,你一定觉得这就是意外伤害啊,保险公司应该理赔,那您就大错特错了。
律师刘琴:“老太太摔倒了,送到医院说是诱发了其他的疾病,最后死亡了,最后保险公司以这是因疾病为理由拒绝理赔。”
合同问题三:红利的不确定性
很多人买保险图的就是最后的分红,红利的不确定的,受益人最后得到的红利要看保险公司的盈利情况,可是您怎么知道人家公司的收益情况呢,这红利的计算是人家保险公司算出来的,也许人家赚了1亿元,最后算红利的时候,说我只赚了1万块,这又有谁能知道呢。
律师刘琴:“没有个监督机制,盈利保险公司可能会自行缩减。”
合同问题四:对机动车的定义与法律不一致
合同中规定,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可是法律中对机动车界定可不是这样的。
律师刘琴:“排量达到48cc以上这才是机动车,按照这个定义,电动车也是机动车,最后不一致,保险公司就不会理赔。”